受法院委托,我司定于2016年8月18日下午15:30时在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厅拍卖:泉州市丰泽区城口居委会段湖179号住宅栋房。
有意竞买者应于2016年8月17日17时报名截止前自行将保证金15万元汇入我司账户(户名:福建省贸易信托拍卖行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账号:35001656837050001769,开户行:建设银行泉州市鲤城支行),以实际到账为准并携带有效证件及保证金汇款凭证于2016年8月17日17时前到我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有关的当事人、利益关系人对评估价值有异议的应在拍卖会前三天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及利害关系人应于拍卖日到场。优先购买权人应提出并汇保证金后到我司办理相关的竞买手续,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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