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拍卖出让PS拍-2015-23号地块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经莆田市人民政府批准,莆田市国土资源局委托福建天立拍卖有限公司于
PS拍-2015-23号地块(涵江区PH-1230地块)位于莆田市涵江区江口镇旧城片区控规用地范围内(具体位置范围见用地红线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为18053.79平方米。该宗地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自《交地确认书》确认的交地之日起算。该宗地出让规划条件以莆田市城乡规划局莆规涵[2015]42号文件为准。主要规划指标:①1.5≤容积率≤2.8(其中:商业计容面积≤5000平方米);② 建筑密度≤30%;③绿地率≥25%。
该宗地以净地公开拍卖方式有偿出让,土地出让金不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场地平整费等。红线范围内若有不可见的地下埋藏物需要迁移的,由受让人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受让人须在出让人交付国有建设用地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建设,自动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同时与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签订《PS拍-2015-23号(涵江区PH-1230地块)无偿配建幼儿园协议书》,该协议书见本地块《拍卖须知》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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