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拍卖出让PS拍-2014-41号地块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经莆田市人民政府批准,莆田市国土资源局委托福建方圆拍卖有限公司于
PS拍-2014-41号地块位于莆田市涵江区旧城片区(东区)(具体位置范围见用地红线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总面积34204.75平方米,其中:划拨22674.17平方米(含莆田市紫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给竞得人代建的安置房建筑面积5550.49平方米)给莆田市紫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安置房建设用地,安置后剩余的安置房由政府收回公开处置;公开拍卖土地面积为11530.58平方米。PS拍-2014-41号地块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批发零售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铺))、商服用地-批发零售用地(大型批发零售用地(大型超市不可分割销售))及住宅用地,出让年限:商服用地-批发零售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铺))、商服用地-批发零售用地(大型批发零售用地(大型超市不可分割销售))为40年,住宅用地70年,自《交地确认书》确认的交地之日起算;该地块出让规划条件以莆田市城乡规划局莆规编[2014]140号文件为准;主要规划指标:1、建筑密度≤47%;2、容积率≥1.5且≤4.1(其中零售商业(商铺)建筑面积≤21800㎡,零售商业(大型商场)建筑面积≥37800㎡;其余为住宅建筑面积。
本地块涉及代建的安置房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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