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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发生首例暴力破坏拍卖会恶性事件

2004-10-27 00:00  4270次点击

   今年5月18日,上海二中院委托拍卖一批被法院查封的国有资产———轴承,结果流拍。6月3日第二次的拍卖会,竟然有人晃动5万元人民币,想收买举牌人。
    
    当利诱失败,拍卖师宣读《竞买人须知》,拍卖就要正常进行下去的时候,几个大汉冲向了“不听话”的竞买人……”对该竞买人一顿暴打”。拍卖会被迫中止。
    
    拍卖会上,流标是常见现象。但是,国有资产拍卖因恶势力肆意捣乱而被迫流拍的现象,则应引起人们的注意。因为每一次流拍,国有资产都会有流失,流失量甚至达到20%。
    
    上海市拍卖行业协会副理事长周建国担心拍卖行业的安全问题。他说,行业协会是民间自律组织,无法强制制约竞买人的行为。目前,我国尚没有关于拍卖行业安全的详细法规,工商行政部门曾经为了掌握竞买人的情况,要求竞买人身份证备案,但因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无法强制执行。我国的现行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拍卖会现场一定要警方在场,更没有规定预防恶性事件的防范措施。
    
    上海市泛亚律师事务所孙义荣律师认为,在司法委托拍卖过程中,暴力威胁、金钱收买其他竞买人属于违法行为。像上述暴力殴打其他竞买人,导致司法委托拍卖中断的显属犯罪行为,应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其次,为了保障国有资产不被个别人人为操纵低价侵吞,保障拍卖活动正常有序进行,有关主管部门和拍卖行业协会可借鉴证券监管的做法,对一些在拍卖过程中实施违法犯罪的人可以施行拍卖市场的禁入制度。
    
    目前,警方已经立案侦查,二中院也决定暂缓拍卖这批轴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