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权拍卖公告(公开招租)
受委托,兹定于2021年12月8日(星期三)上午10时在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10号国际大厦20层拍卖大厅举行租赁权拍卖会,通过公开竞价确定承租人。拍卖标的:福州大学新车队地块(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570号石湖桥小区北侧房地产)五年期租赁权。
符合资格条件的竞买人,请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于2021年11月22日至2021年11月26日与我公司联系办理竞拍登记手续,并于2021年12月7日17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竞租保证金,2021年12月8日9时前提交相应承租申请文件。由出租人对竞买人(竞租人)的资格文件进行形式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竞买人(竞租人)方可参与拍卖人于2021年 12月8日上午 10 时举行的本拍卖标的拍卖会。竞买人资格条件详见《公开拍卖文件》。
★标的展示时间:2021年11月22日至11月26日
★标的展示地点:标的物现场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10号国际大厦20层
★联系电话:0591-87810110、13306923777
★网 址:www.fjhxpmh.com 公司微信号:hxpmh1995
福建省海峡拍卖行有限公司
2021年
11月16日
1、标的的基本内容
1.1福州大学新车队地块(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570号石湖桥小区北侧房地产)五年期租赁权,其中包括地面房屋为双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 2441 平方米,土地面积约 8.49 亩(以院墙为界)(以下简称“标的”)的买受人(承租人)。
1.2本项目已经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
2、竞买人(竞租人)资格条件
2.1参与竞租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商注册三年及以上且资信良好企业,提供
2019、2020 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2.2参与竞租人仅限经营文化创意产业,但其中不得用作工业生产车间及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项目。
注:竞买人(竞租人)必须满足以上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拍卖,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处理。
2.4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本标的不接受竞买人(竞租人)组成联合体参加竞买申请。
2.5 竞买人(竞租人)主体的变化
2.5.1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竞买人(竞租人)在整个拍卖过程中以及签署租赁合同过程中不得更换其主体身份。
3、标的公开拍卖方式
3.1本项目采取公开拍卖程序,通过书面密封式一次报价 确定买受人(承租人)。所有竞买人(竞租人)须在2021年12月8日9 时前将承租申请文件递交到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10号国际大厦20层福建省海峡拍卖行有限公司,由出租人对竞买人(竞租人)的资格文件进行形式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竞买人(竞租人)方可参与拍卖人于2021年 12月8日上午 10 时举行的本拍卖标的拍卖会。
3.2密封式一次报价:所有竞买人(竞租人)按要求填写“密封式竞买报价单”,在规定的承租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021年 12月8日 9 时前)按要求密封送达拍卖人。拍卖会现场由拍卖师当场对符合经审核符合资格条件的竞买人(竞租人)的密封式竞买报价单,进行宣读、核实报价,确认最高报价者为买受人(承租人);原承租人参加竞买的,按本条第二项的规定确认买受人(承租人)。
(1)本次密封式一次报价为标的5年期的全部租金总额。
(2)原承租人参加竞拍的,其在同等价格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根据闽机管综【2014】94号规定,原租户在同等条件享有优先承租权,竞价达到起租价的150%时,原承租人愿意接受该报价的,终止该标的竞价,由原承租人优先承租,若原承租人放弃,则由出价最高的竞租人承租。
特别说明:原承租户在同等条件下的承租优先权,当非原租户报价最高,拍卖师须征询参与竞价的原承租人意见:①若非原承租人竞租人的最高报价未超过租赁标的起租价的150%时,原承租人愿意接受该最高报价的,由原承租人以该最高报价优先承租,成为租赁标的承租人;②若非原承租人竞租人的最高报价超过租赁标的起租价的150%时,原承租人愿意接受租赁标的起租价的150%的,由原承租人以租赁标的起租价的150%优先承租,成为租赁标的承租人;③在原承租人表示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的前提下,最高有效报价的非原承租人竞租人确定为租赁标的承租人;④若最高报价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的竞租人(均为非原承租人),且原承租人表示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时,则由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租人以其相同的最高报价为新的起租价,转为举牌竞价,最终由最高应价者承租人。
(3)本次公开招租设有保留价(底价),竞买人的报价必须高于或等于所设保留价,低于保留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4)竞买人一经报价,不得反悔,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并依法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5)拍卖会宣布和使用的价款均以人民币为单位。
(6)特别提示:所有竞租人只有一次报价的机会。
4、标的的拍卖原则
4.1根据《福建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场交易业务规则》(试行)的通知(闽政管综〔2012〕152号)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采取公开拍卖的方式进行,广泛征集意向竞买人(竞租人),不排斥任何有资格的意向竞买人(竞租人)。
4.2每一个竞买人(竞租人)应保证其所提交的拍卖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竞买人(竞租人)不得相互串通,不得排斥其他竞买人(竞租人)的公平竞争,损害出租人或者竞买人(竞租人)的合法权益。任何含有出于限制竞争目的而与其他潜在的竞买人(竞租人)商议、串通所作出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
5、拍卖活动时间安排表(以下时间均是北京时间)
5.1标的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 11 月16日;
5.2 标的展示时间:2021年 11月22日至 11 月26日;
5.3拍卖文件领取时间:自2021年 11 月 22 日起至2021年 11 月
26日止;(工作时间)
5.4 竞租保证金汇达截止时间:2021年 12月7日 17 时;
5.5承租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8日 9时;
5.6拍卖会时间:2021年12月8日上午 10 时;
5.7拍卖会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10号国际大厦20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