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田告字〔2019〕4号
经大田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对三明市大田县2019-11宗地原麻纺厂地块(三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拍卖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附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在大田县辖区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含①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期限和条件应缴而未缴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②土地使用权人改变土地用途、面积、年期、容积率等土地使用条件应当补缴而未缴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③滞纳金)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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