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拍卖补充公告 根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取消项目服约保证金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18]4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2018年11月26日发布的原汽车站片区改造地块,出让文件附件中涉及的“交房保证金5000万元”和“夜景等工程建设保证金300万元”;2018年11月28日发布的东坑垅地块,出让文件附件中涉及的“夜景等工程建设保证金200万元”,均不收取,特此公告。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