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嘉泉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公告
受有关部门委托,我司定于2018年8月10日(星期五)16:00时,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拍卖大厅(荔城中大道与东园路交叉路口东南侧)举行拍卖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山乐屿岛整体搬迁安置工程四区沿街115坎商铺五年期租赁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佰万元整。
二、竞买资格:
以企业单位参加竞买的,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无法出席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意向承租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须提供原件进行现场核对)。若以个人名义参加竞买的,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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