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受委托,兹定于
拍卖标的为:一、位于蕉城区如下店面及房产三年房产租赁使用权:1、位于东湖路华兴楼一层3号、4号、5号店,建筑面积分别约24㎡、42㎡和42㎡(分三个标的拍卖);2、位于宁川路城东花苑9号楼103-1号、103-3号店,建筑面积分别约21㎡和87㎡(分两个标的拍卖);3、位于坪塔路土地局宿舍1幢楼下一层3号店,建筑面积约10.56㎡;二、位于蕉城区宁川路城东花苑9号楼103-2号(连二层)五年房产租赁使用权,建筑面积约175㎡;
有意竞买者请与我司联系,标的展示、缴纳竞买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时间截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