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
标的1:连江县闽运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10辆公交车身内外广告位9个月租赁权。
标的2:连江县凤城镇816北路58号连江车站综合服务配套设施楼楼顶部分场地(面积 20平方米)12个月租赁权。
挂牌价格:标的1为人民币1800元/月·车。标的2为人民币1600元/月。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1为连江县闽运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10辆公交车身内外广告位9个月租赁权;标的2位于连江县凤城镇816北路58号连江车站综合服务配套设施楼楼顶,标的物面积:房屋建筑面积:20㎡。其他事项,依照《广告位租赁合同》(范本)与《房屋租赁合同》(范本)约定执行。
三、租赁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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