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批准,泉州市国土资源局泉港分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2013-22 |
宗地面积: |
2401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涂岭镇山外水库周边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39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40 |
绿化率(%): |
|
建筑限高(米): |
|
土地用途: |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319万元 |
|
|
现状土地条件: |
起始价: |
1595万元 |
加价幅度: |
|
宗地编号: |
2014-16 |
宗地面积: |
490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泉港区涂岭镇、国道324线西侧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5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45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0 |
建筑限高(米): |
|
土地用途: |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67万元 |
|
|
现状土地条件: |
起始价: |
334万元 |
加价幅度: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依照规定参加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4年11月03日 至 2014年11月20日 到 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拍卖公司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4年10月31日 至 2014年11月21日 到 福建天友拍卖有限公司和福建省嘉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20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4年11月21日12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4年11月21日15时00分 在 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规划设计文件分别按照泉州市泉港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泉港建[2013]695号、[2014]311号文严格执行,规划技术经济指标应严格执行,不得调整。 (二)、其他相关要求及说明 1、在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由泉州市国土资源局泉港分局按现状土地条件交地。 2、竞买人应单独竞买,不可联合竞买。 3、2013-22地块涉及到林地报批费用由竞得人另行支付。 (三)本次拍卖出让活动的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20日16时(须到帐)。未成交者的保证金可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成交者的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可抵作成交价款。竞买保证金缴至泉州市泉港区土地储备开发整理中心,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泉州泉港支行,账 号:3500 1656 7070 5250 4908。 (四)、付款方式及期限 (1)拍卖成交后,竞得人应当场向拍卖公司交纳拍卖佣金,拍卖前交纳的保证金转为履约定金,并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交清土地出让金及相关代征道路费用。 &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