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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国土资源局泉港分局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2014-11-12 14:42  2887次点击

泉州市国土资源局泉港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泉港国土告[2014]55号)
泉港国土告[2014]55号    2014-10-31

    经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批准,泉州市国土资源局泉港分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2013-22 宗地面积:  24019平方米 宗地坐落:  涂岭镇山外水库周边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39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40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319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
起始价:  1595万元 加价幅度:  
宗地编号:  2014-16 宗地面积:  4904平方米 宗地坐落:  泉港区涂岭镇、国道324线西侧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5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45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0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67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
起始价:  334万元 加价幅度: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依照规定参加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4年11月03日2014年11月20日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拍卖公司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4年10月31日2014年11月21日福建天友拍卖有限公司和福建省嘉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20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4年11月21日12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4年11月21日15时00分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规划设计文件分别按照泉州市泉港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泉港建[2013]695号、[2014]311号文严格执行,规划技术经济指标应严格执行,不得调整。
    (二)、其他相关要求及说明
    1、在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由泉州市国土资源局泉港分局按现状土地条件交地。
    2、竞买人应单独竞买,不可联合竞买。
    3、2013-22地块涉及到林地报批费用由竞得人另行支付。
    (三)本次拍卖出让活动的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20日16时(须到帐)。未成交者的保证金可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成交者的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可抵作成交价款。竞买保证金缴至泉州市泉港区土地储备开发整理中心,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泉州泉港支行,账 号:3500 1656 7070 5250 4908。
    (四)、付款方式及期限
    (1)拍卖成交后,竞得人应当场向拍卖公司交纳拍卖佣金,拍卖前交纳的保证金转为履约定金,并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交清土地出让金及相关代征道路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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