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我行定于2014年5月27日15:30在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厅举行拍卖会,拍卖标的:被执行人刘明辉、王梅荭所有的址在泉州市泉港区中心工业区丁1厂房及土地,该宗土地性质:国有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用途:工业用地。
有意竞买者应于2014年5月26日17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自行将保证金50万元存入指定账户(户名:福建省贸易信托拍卖行泉州分行,账号:35001656837050001769 ,开户行:建设银行泉州市鲤城支行,汇款时须注明用途为拍卖保证金),并携带有效证件及保证金转账凭证于2014年5月26日17时前到我行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看样时间:2014年5月20日、21日
★联系电话:0595-22377188 13559520571
法院监督电话:0595-22139771
★联系地址:泉州市丰泽区西贤路60号5楼
本拍卖公告的信息可登录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查询。
福建省贸易信托拍卖行泉州分行
201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