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受法院委托,定于2013年10月30日15时在沙县汉唐大酒店五楼会议室拍卖如下标的: 1、沙县青州镇青州村四号山土地使用面积约4431㎡;建筑面积约2312.65㎡;参考价:131万元,保证金1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