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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6日拍卖公告

2024-06-24 09:43  90次点击

拍卖公告

        兹定于2024716(星期二)上午10时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举行拍卖会。拍卖标的:

       1.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310号福建省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体育场内1号培训场地部分运营权二年期租赁权。

       2.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310号福建省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体育场内2号培训场地部分运营权二年期租赁权。

       3.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310号福建省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体育场内3号培训场地部分运营权二年期租赁权。

       4.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310号福建省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体育场内4号培训场地部分运营权二年期租赁权。

       5.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310号福建省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体育场内5号培训场地部分运营权二年期租赁权。

       6.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310号福建省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体育场内6号培训场地部分运营权二年期租赁权。

       7.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310号福建省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体育场内7号培训场地部分运营权二年期租赁权。

       8.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310号福建省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体育场内8号培训场地部分运营权二年期租赁权。

       9.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310号福建省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体育场内9号培训场地部分运营权二年期租赁权。

       10.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310号福建省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体育场内10号培训场地部分运营权二年期租赁权。

       11.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310号福建省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体育场内11号培训场地部分运营权二年期租赁权。

       12.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310号福建省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体育场内12号培训场地部分运营权二年期租赁权。

       13.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310号福建省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体育场内13号培训场地部分运营权二年期租赁权。

       14.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310号福建省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体育馆东侧三号楼1号房(省奥体馆单元16号)三年期租赁权(出租建筑面积约26㎡)。

(上述标的具体信息详见本公司网站)。

有意竞租者,请于2024715日17时前将竞保证金存入本司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携带保证金缴款凭证及相关身份证明文件与本公司办理竞人登记手续。

★展示时间、地点:2024711日-12日,标的物现场

★联系电话:陈经理18120882698、0591-87810107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10号国际大厦20层

★网    址:http://www.fjhxpmh.com/

★公司微信号:hxpmh1995

 

福建省海峡拍卖行有限公司

                                                 2024624


标的1-13: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310号福建省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体育场内1-13号培训场地部分运营权二年期租赁权(共计13项标的分别对外出租)拍卖信息

 

一、租赁要素

1.年租金参考价约:每个标的10.5万元。

2.租赁期限:2年。

3.履约保证金(押金3万元整。

4.租金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

5.租金递增方式:无。

6.租赁的行业或用途:中小学生体能培训,培训项目:跑步、立定跳远、篮球、足球、排球、引体向上(男)、斜体向上(女)、实心球、跳绳、仰卧起坐等。

7.对竞租人的基本条件和主要要求: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的体育类法人单位。

 

二、场地使用时间或场次:

平常时间的周六、周日,寒暑假(实际时间以福州市教育局公布的中小学生寒暑假为准),及国家法定节假日。其中:

1-8号场地使用时间:上午8:00-11:00;

9-13号场地使用时间:下午15:00-18:00。

注:以上时间不含除夕和正月初一至初三及每年的8月8日全民健身日和9月28日终身教育活动日。

 

三、其他说明

1.出租人不保证标的现有装修状况,以标的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

2.承租人负责承租场地及其附属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须及时向出租人反馈。

3.出租人有场地优先使用权,如体育场举办小型活动和赛事或特殊情况无法提供出租场地进行培训时将提前告知承租人,并安排备用场地供承租人使用。遇中心有大型赛事或活动(如大型演唱会、大型赛事或大型政治活动等)及特殊情况无法提供出租场地进行培训并无法安排备用场地使用时,承租人需无条件服从,出租人不予补偿。

4.承租人需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管理好学生和工作人员,保证人员进出和场内培训时安全有序。场地使用期间,在场地内发生的任何事故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法律责任,与出租人无关。

5.承租人须做好学生家长的宣传引导工作,培训期间学生家长不得进入培训场地。

6.租赁场地内进行广告、宣传和推广等活动应征得出租人同意后方可进行,且相关方案需经出租人批准许可。

7.承租人应当增强安全意识,接受中心工作人员的监督指导,配合中心的工作,及时解决安全方面的问题。

8.承租方应自觉维护场地卫生,离场时将垃圾堆放到指定区域。场地内不得食用油性食物和口香糖;不得随意张贴纸张、标记图画;不得燃放各类烟花爆竹、礼花及氢气球等。

9.承租人须爱护场地设施及运动器材,人员进入场地需穿运动鞋,严禁穿高跟鞋和皮鞋进入场地。如对出租人场地设施或运动器材造成损坏,承租人需承担赔偿责任。

10.承租人应自行维护好场内秩序,同时每片场地培训学员不得超过30人,经出租人抽查首次发现承租人存在超员培训情况,出租人将对承租人进行警告并记录,同时承租人须向出租人提交不再超员培训的承诺书;若再次发现承租人仍存在超员培训情况,则承租人须于7日内缴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法为超员人数×30元×120天。如承租人未按时缴纳违约金,则取消承租人培训资格,已缴纳的场地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押金)不予退还。缴纳违约金后承租人仍须按照规定的学员数量开展培训,如缴纳违约金后再次发现超员培训情况,则取消承租人培训资格,已缴纳的场地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押金)不予退还。

11.拍卖成交后,承租人须在接到出租人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培训场地租赁协议》,并于一周内缴清合同约定款项。

12.承租人的竞租保证金扣除拍卖人收取的佣金后的余款,须待承租人签订《培训场地租赁协议》,并缴纳3万元履约保证金及第一期租金后由拍卖人无息退还给承租人。

13.未尽事宜详见《培训场地租赁协议》范本,承租人须无条件签署、接受上述主要承租条件和本项目《培训场地租赁协议》所有条款,并以出租人和承租人签订的《培训场地租赁协议》为准。


标的14: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310号福建省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体育馆东侧三号楼1号房(省奥体馆单元16号)三年期租赁权拍卖信息

 

租赁要素

1.建筑面积约:26㎡

2.首年月租金参考价约:1638元/月63元/㎡/月)。

3.租赁期限:3年。

4.(履约保证金)押金:为首年3个月租金总额及壹万元水电押金。

5.租金支付:租金按月结算。

6.租金递增方式:第三年起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8%。

7.经营用途:仅限办公场所使用。主要禁止经营的行业:饮食、娱乐、加工业、废品收购、水产品、鲜活动物、鲜肉制品、动物美容、宠物医院、铝合金、石材加工等造成环境污染,宗教活动及相关物品的经营项目,以及其他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业。

8.竞租人资格:资信良好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及自然人成立的公司,且为该公司的法人。

 

以下图片仅供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

标的物建筑外观图

标的入口展示图

标的物部分内部展示图

标的物部分内部展示图

标的物位置定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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