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我司2023年4月7日在《东南快报》A3版刊登的拍卖公告中的“4、罗源县凤南西路23号08~12号店面及后仓库和二楼(靠马路一排)五租赁权,参考价:7000元/首月。”有误,应为:“4、罗源县凤南西路23号08~12号店面及后仓库和二楼(靠马路一排)五年租赁权,参考价:7000元/首月。”特此更正。 福建信达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