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 ||||||||||||||||||||||||||||||||||||||||||||||||
霞自然资告字[2022] 拍4号 | ||||||||||||||||||||||||||||||||||||||||||||||||
经霞浦县人民政府(霞政地[2022]54号)批准,霞浦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 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但法律法规等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不接受列入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公布“黑名单”的企业或自然人参加竞买。 三、 本宗地采取“限地价+摇号”方式拍卖出让,最高总限价为16352万元(451.3万元/亩)。在达到上限价16352万元之前,采取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竞得人。当达到稳控预案的启动条件时,若场上接受上限价格的竞买人超过2人以上(含2人),即转入摇号确定竞得人。拍卖出让采用有底价增价拍卖方式。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2年10月26日至 2022年11月14日到福建众信拍卖有限公司或霞浦县自然资源局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2022年10月26日至2022年11月14日到霞浦县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2年11月14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2年11月15日10时00分,在霞浦县松港街道牛濑43号社保局2楼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举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建筑规模:项目商业(餐饮用地)计容建筑面积不小于27000㎡,不大于30000㎡,其余为住宅用地。 2、出让价款缴纳:竞得人应当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土地成交价款的50%,剩余的土地成交价款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60日内全部缴清。 3、安置房建设要求:项目应配建安置房,安置房应集中设置,且不少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0%。竞得人需无偿提供项目安置房给政府。 4、自持部分:商业(餐饮业)自持计容建筑面积不小于9000平方米,自竣工验收之日起5年后方可转让。 5、其它未尽事宜,详见宗地拍卖出让文件。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霞浦县太康路135号2号楼一层 联 系 人:周女士、林先生 联系电话:17759298168、0593-8890280 开户单位:霞浦县自然资源局 开户银行:霞浦县农村信用联社营业部 银行账号:9060 4100 1001 0000 0119 50 开户银行:邮政储蓄银行霞浦县支行 银行账号:9350 0901 0010 5388 90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霞浦县支行 银行账号:4260 7323 6636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霞浦支行 银行账号:1350 1010 0100 2177 89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霞浦支行 银行账号:3500 1687 2070 5251 7662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霞浦支行 银行账号:1407002929900091074 | ||||||||||||||||||||||||||||||||||||||||||||||||
霞浦县自然资源局 福建众信拍卖有限公司 | ||||||||||||||||||||||||||||||||||||||||||||||||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