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自然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明自然告字〔2022〕6号
经明溪县人民政府批准,明溪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明溪县康乐路南侧地块建设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
土地位置 |
出让用地面积(㎡)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拍卖起始价(人民币、万元) |
竞买保证金(人民币、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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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66-1 |
明溪县中医院东侧 |
13719 |
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住宅70年、商服40年 |
6800(设有保留价) |
1360 |
>1.0且≤2.4 |
≤25% |
≥3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在明溪县域内欠缴土地出让金及有未解决的土地出让合同纠纷案件者,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本宗地采取“限地价、限房价、竞安置房回购价”的方式进行公开拍卖,确定竞得人。该地块商品住宅(毛坯房)销售均价不得超过9980元/㎡,单套商品住宅(毛坯房)销售价最高不得超过11200元/㎡,不得捆绑车位销售。本宗地设定最高限制价9300万元,当竞买人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价时,按价高者得确定竞得人。当竞买人报价达到最高限价后,不再接受更高报价,有其他竞买人愿意接受该最高限制地价,则竞买方式转为竞安置房回购价的方式确定竞得人,竞买人向下竞报安置房的回购价以3500元/平方米为起始价,每次竞报下降幅度为25元/平方米或25元/平方米的整数倍,按竞报回购价最低者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成交土地出让金即为竞价上限价格。
四、本次拍卖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2年8月3日至2022年8月18日期间到明溪县自然资源局用途管制股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请于2022年8月18日16:00时前提交书面申请和缴纳土地竞买保证金,并办理竞买申请。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不接受现金,缴交账户名称应与申请人名称一致),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2年 8月18日17:3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地点在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明溪县市民服务中心8楼),拍卖时间为2022年8月19日上午10:00时。
七、本次拍卖地块的竞买人必须达到2家以上(含2家)方可拍卖,若不足2家,该地块拍卖活动自行终止。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单 位:明溪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明溪县雪峰镇河滨北路149号
联 系 人:邓女士 联系电话:0598-2863060
单 位:福建立辉拍卖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598-6828286
开户单位: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明溪县支行
账 号:1404
0511 2910 0097 468
明溪县自然资源局
福建立辉拍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