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20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吴少军一行在上海高院副院长顾伟强等陪同下考察了上海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
吴少军副局长等首先听取了负责委托司法执行财产拍卖的上海市高院立案庭副庭长王伟关于上海法院司法拍卖改革情况汇报。上海司法拍卖改革始于2004年,改革的核心在于实现了执行与委托两权分离,“制度加技术”,成功的在委托人与拍卖机构之间筑起了一道隔离墙。2008年起,上海在国内率先采用网络与现场同步方式进行司法拍卖,网络拍卖在司法入围拍卖机构进行。
2011年,上海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建立,集中统一的网络拍卖平台“公拍网”上线,司法拍卖实现了“拍卖场所、网络平台、公告媒体、资金管理、日常监督”五统一,司法拍卖进入高层次、信息化、规范化新时期,司法拍卖管理力度加大,效率提高,拍卖运行过程透明度增加、招商效果极大提高,在国内独树一帜,成为标杆。吴局长等观看了中心和网络与现场同步拍卖的影像资料,然后向上海高院和上海市拍卖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提出问题并且展开讨论。
吴局长一行对上海司法拍卖改革、对上海目前实施的先进、成熟的网络与现场同步拍卖系统、集中统一的第三方拍卖平台等改革措施表示认可和肯定。尤其对上海模式既不违背最高院现行司法解释规定,法院作为委托人除了负责委托之外,对拍卖工作进行有效监督管理,拍卖机构负责拍卖运作,提供拍卖前、中、后期服务,为复杂标的达成拍卖排除障碍、提高拍卖效率、质量表示表示了认可和赞赏。吴局长同时表示,未来即将出台的关于司法拍卖工作的司法解释,对网络拍卖方式不会作一刀切的决定,法院加强资金管理以及提高资产处置质量等是重点。
(转自:上海拍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