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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立法要“敞开大门”

2005-02-25 00:00  4684次点击

  政府立法要“敞开大门”

 

昨日下午,“加强依法行政,进一步改善法制环境”成为了市政协委员和政协特邀研究员们联组讨论时所关注的焦点。

 

市领导陈修茂、陈炳发、詹沧洲、陈耀中等饶有兴趣地倾听了这场热烈的讨论。

 

关键词:政府立法监督

 

会场声音:要实行“开门”立法

 

1994年以来,我市政府立法权的行使,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依法行政提供了良好的法制环境。但是,当前政府立法模式单一,立法机关自主立法、专家立法、委托立法都比较少。同时,立法程序民主性、公开性不够,立法的监督、审查机制尚未健全完善。一个典型的例子是,目前我市举行的一些听证会,反对意见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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