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流通发[2017]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近年来,我国拍卖行业稳步发展,其价格发现、公平交易等作用进一步显现,已逐步成为商品流通的重要渠道,在国民经济中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但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拍卖行业在新形势下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网络拍卖发展迅速,行业监管不到位,不规范行为时有发生。为进一步促进拍卖行业适应新常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健康、有序发展,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服务,现提出如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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