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拍卖企业:
现将《省商务厅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商贸流通有关领域检查和特殊行业风险排查工作通知》精神有关拍卖风险排查内容抄传你们,请企业做好拍卖企业风险排查自查工作,做好春节安全工作。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商贸流通有关领域检查和特殊行业风险排查工作通知》(商流通电【2016】106号:二、开展有关特殊行业风险排查。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在职责范围内,对融资租赁、典当、拍卖等行业可能涉及非法集资、非法放贷、非法从事其他金融交易等行为全面排查,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大宗商品市场发现涉嫌违规交易或上诉投诉等问题的,应按照工作职责依法依规处理。
《省商务厅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商贸流通有关领域检查和特殊行业风险排查工作通知》(闽商务流通【2016】5号):突出拍卖企业风险排查,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春节期间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安全稳定。
协会秘书处
2016年2月3日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