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我省涉讼资产网络司法拍卖的建议
(省人大代表在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的提案)
2014年5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确定淘宝网为福建法院唯一的司法拍卖平台,经过一年多的实践,淘宝网司法委托拍卖执行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建议我省采取相关措施,完善涉讼资产网络司法拍卖工作。
一、淘宝网司法委托拍卖存在问题
(一)淘宝网拍卖的主体地位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强制执行财产处置应当委托依法设立、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和拍卖主体地位的拍卖企业,不具有拍卖资质的任何机构和企业都不得从事司法拍卖活动。淘宝网未取得从事司法委托拍卖活动的相应资质,不能从事司法拍卖活动。
(二)人民法院单一指定淘宝网为拍卖平台有垄断之嫌。目前具备承担司法拍卖业务的交易平台很多,如产权交易中心、中拍协网络交易平台等等,我省法院仅仅指定淘宝网一家,有行业垄断之嫌,也不利于平台之间的良性竞争。
(三)淘宝网司法拍卖使法院面临新的工作压力。原来司法委托拍卖拍前、中、后相关服务性工作由拍卖机构承担,现在全部由当事法官承担,办案法官陷入繁杂的事务中,法院正常的工作秩序被淘宝拍卖打乱,法院由此增加的执行费用又由纳税人承担,加大了财政成本。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