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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网络司法拍卖的建议

2016-01-28 00:00  1725次点击

关于完善网络司法拍卖的建议

(厦门省人大代表在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的提案)

 

2014年4月,福建省高级法院出台了《关于网络司法拍卖操作规程》,在全省法院全面推行淘宝网司法拍卖。做为一种新兴的司法拍卖方式,网络司法拍卖公开透明,有利于减少暗箱操作,并且使得拍卖实现“零佣金”, 是符合阳光司法的理念和时代潮流的,应该得到充分肯定。但其本身也存在一些不足,亟需予以完善。从厦门法院这一年多来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情况来看,实际的效果差强人意,与传统拍卖相比没有体现出多大优势,成交率不到两成,特别是一次拍卖成交的比例仅2%左右,溢价率也很低。

影响网络司法拍卖的机制性问题主要有:

一是单一拍卖平台指定有垄断之嫌。福建省高级法院指定淘宝网作为唯一网络司法拍卖交易平台,难免有行业垄断之嫌,也不利于平台之间在服务质量上的竞争。而目前能够承担司法拍卖业务的交易平台比比皆是,如厦门市产权交易中心、厦门市阳光公共资源拍卖中心、中拍协网络交易平台等都可以通过网络平台交易的形式进行。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的确定,是以省为单位直接与运营商对接的,中院或基层法院平台操作人员遇到拍卖平台出现故障时或需咨询服务时,不知如何解决,也不知道向谁求助,淘宝网平台公布的咨询电话都是语音转接,电话转接一大圈后问题仍然无法解决,服务有待改进。

二是拍品的推介缺失严重制约了竞买意愿。传统的司法拍卖由法院委托拍卖行进行,拍卖机构除了在拍品的所在地刊登公告,介绍拍品的基本情况外,为了促进成交,均会积极主动地接受咨询,带意向竞买人实地看样。淘宝网司法拍卖的做法就是将拍品挂在网页上,在资料栏里标明拍品的基本情况,告知意向竞买人,虽然也明确了看样时间,公布了咨询电话,但在案多人少压力下,执行法官根本无法全天候在办公室坐等接受咨询,更无分身之术带着意向竞买人到处看样,咨询看样的制度设置形同虚设。而从竞买人的心态分析,要投资竞买一个价值上百万、千万元的资产,除了网上介绍的情况外,对标的的情况没有进行全面的考察,也绝对不可能盲目投资,有些拍卖标的由于被执行人拒不配合,根本无法自行进入实地看样,虽有意向,但也只好放弃,加剧了拍品成交的难度。在司法网络拍卖活动中,竞买人无法实地查看被拍卖标的物,而法院和网络交易平台对标的物的瑕疵又往往不作承诺和担保,标的物风险责任自拍卖成交后即转移给买受人,加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