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博函〔2015〕3469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 为促进文物拍卖行业健康发展,推进文物拍卖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文物拍卖相关法规要求,我局将组织开展2015年度文物拍卖企业专业人员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承办单位: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 二、考试时间:2015年11月28日-29日。 三、考试内容: (一)必考科目:文物保护及拍卖相关法规(90分钟)。 (二)选考科目:陶瓷器专业知识、玉石器专业知识、金属器专业知识(各120分钟)。 上述科目均以书面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参考范围见社会文物管理网(sw.sach.gov.cn)“文物拍卖企业专业人员考试”栏目(以下简称考试栏目)相关说明。 四、考试地点、场次安排及考试纪律:见准考证。 五、考试报名等相关事项: (一)以企业为单位报名。每家企业可最多推荐5名在职人员报考,每人可报考选考科目中的1至3门。 (二)自即日起,企业可下载填写《文物拍卖企业专业人员考试报名表》(见附件),于11月11日前通过邮政特快专递(信封上注明“考试报名”)寄至北京市朝阳区高原街甲2号文博大厦1009室邱方收,邮编:100029。 (三)11月18日9:00至1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