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各有关拍卖企业: 原省经贸委指定的全省性公物拍卖企业将于2014年8月31日到期,省商务厅将指定有效期为2014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的全省性公物拍卖企业,规定今年7月1日至20日为申报时间,请各有关拍卖企业按照 《福建省公物拍卖企业指定与管理若干规定》(闽经贸商业〔2010〕201号)规定,向企业所在辖区商务部门申请。具体事项可向辖区商务部门咨询。省拍协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