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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全省性公物拍卖企业的通知

2013-05-02 00:00  2685次点击

接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申报全省性公物拍卖企业的通知:“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于2012830日已指定42家拍卖企业为全省性公物拍卖企业,现决定再指定一批全省性公物拍卖企业”。现就有关申报全省性公物拍卖企业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办法:按照《福建省公物拍卖企业指定与管理若干规定》(省经贸委闽经贸商业【2010201号文)规定的条件、程序(可上省经贸委网站查阅)。

二、省经贸委2012830日已指定42家公物拍卖企业不必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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