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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第22期)拍卖师资格考试安排及报名的补充通知

2010-05-14 00:00  3417次点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拍卖行业协会、有关拍卖企业: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0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的安排,2010年(第22期)全国拍卖师资格考试在北京举行。根据《拍卖师资格考试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研究,现将今年拍卖师资格考试安排及报名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0年拍卖师资格考试分两个阶段组织实施。10月16日(星期六)、17日(星期日)进行“拍卖实务”、“拍卖案例分析”、“拍卖经济学基础”三个科目笔试。笔试成绩合格者参加11月27日(星期六)、28日(星期日)主持技巧科目考试(考试地点于7月31日前公布)。

二、考试用书

2010年拍卖师资格考试用书:

(一)中国拍卖行业协会2010年出版的《拍卖实务教程》。原《拍卖通论》(第三版)不再使用(请关注“中拍网”的有关说明);

(二)中国拍卖行业协会2007年出版的《拍卖法案例分析教程》;

(三)中国拍卖行业协会2008年出版的《拍卖经济学基础》;

(四)中国拍卖行业协会2010年出版的《新编拍卖相关法律与规则》。原《拍卖相关法律与规则》不再使用(请关注“中拍网”的有关说明)。

三、报名条件

凡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须符合国务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二)在拍卖企业工作两年以上(报名人员须提供在拍卖企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三)品行良好;

(四)获得《中国拍卖行业从业人员专业证书》满一年(即2009年8月31日前获得《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