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21期拍卖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资料填报的通知
中拍协函字[2009]5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拍卖行业协会秘书处:
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组织的2009年(第21期)拍卖师资格考试工作已结束,初定的录取名单报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核准后,已在中拍协网站上公示。
为及时做好公示后新拍卖师的颁证及建档工作,现请贵协会通知本辖区新录取的拍卖师做好以下工作:
一、由本人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师登记表》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师登记表》须从www.caa123.com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填写的各项内容应清晰、准确,不得涂改或漏项不填。
2、在表格照片位置贴本人证件照片。(另需提供本人两寸免冠近照两张,用于制作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存档备案。)
3、缴纳拍卖师资格证书首次注册费20元/每人。
二、新录取的拍卖师所在注册企业核实表格填写内容后,在表格中注明的位置上加盖本企业公章,交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拍卖行业协会。
三、请贵协会收集整理上述资料后,于2010年1月20日前,统一邮寄至中拍协拍卖师管理部。
四、联系方式
单 位:中拍协拍卖师管理部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5号1号楼七层1724室
邮 编:100834
电 话:010-68391764 68391724(传真)
联系人:王洪刚何仕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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