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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标的三次拍卖促成交的思考

2007-10-06 00:00  303次点击

 

    200611月,我行接受委托拍卖一座旧办公楼。该标的评估价435万元,委托方设定了保留价,并约定在拍卖会开始前告知。

受委托后,我行按程序进行了营销,于125日依法对该标的进行公开拍卖。拍卖会上,共有4名竞买人到场参加竞买,拍卖师从435万元开始起拍,经多次竞价,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为615万元,未能达到委托方设定的保留价,因此,该标的第一次拍卖流拍。

1226,我行再次对该标的进行拍卖。根据委托方的要求,直接从600万元起拍。由于参加竞买的两位客户都没有举牌应价,该标的再次流拍。

经过认真的宣传营销,今年44日,我行对该标的进行第三次拍卖,有四位客户参加竞买。拍卖从580万元起拍,就引起了激烈的竞争,最终在715万元的价位上拍卖成交,取得了一个圆满的结局。

该标的经过三次拍卖才促成成交,有许多的细节,值得思考。

一、应慎重对待委托人的高价位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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