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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贸易信托拍卖行举行《物权法》学习研讨会

2007-08-09 00:00  362次点击

518,福建省贸易信托拍卖行在漳州市举行《物权法》学习研讨会。福建省商业集团副总经理卞谦祥、党委办主任阴长宁、省拍卖收藏协会荣誉会长江涌、秘书长邓洪、副秘书长张兰秀莅会指导。

卞谦祥在会上讲话,他指出,在业务工作中要加强学习,结合实践,提高自身水平适应环境,不断促进业务工作的开展,努力争取业绩上新台阶。

福建省贸易信托拍卖行总经理林文杰在会上就全员学习《物权法》提出三点要求:1、要提高对学习贯彻《物权法》重大意义的认识,抓紧抓好学习。《物权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件大事。作为一项民事基本法律,它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对拍卖行业行为规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拍卖市场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将全方位推动拍卖业的发展。2、要采取多种形式,全面学习《物权法》。《物权法》是规范财产关系的民事基本法律,不仅从总体上规定了物的归属、物的流转和发挥物的效用,而且从法律上规定拍卖是物权转移的法定方式之一。因此,全体员工要通读《物权法》全文,领会各条款精神,反复学习、深入贯彻,持之以恒、学以致用。3、要联系拍卖实际,重点深入学习《物权法》。《物权法》中有16个条款涉及到“拍卖”,全体员工要在全文通读、深刻领会的基础上,抓住联系拍卖的相关问题,掌握运用《物权法》的相关条款,运用法律武器,开拓拍卖市场,规范拍卖行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要求全员学习《物权法》,灵活运用法律武器,开拓拍卖市场,规范拍卖行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学习会上,与会同志听取了业内人士所作了题为《物权法与拍卖实务》的专题讲座,并进行了研讨。来自福建省贸易信托拍卖行各分行经理、部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