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交易规范》共分七章四十六条,主要内容是明确二手车交易过程中收购与销售、拍卖、经纪、直接交易等交易方式的主要流程和操作规程,使二手车交易和实际操作有章可循。
据悉,商务部酝酿起草《规范》两年多时间。在此期间,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行业协会、汽车生产企业等专门成立了课题组,对我国一手车交易中的各个环节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并对国外二手车市场的成功动作经验进行了认真分析,在完成《二手车交易规范研究报告》的基础上,依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完成了《规范》的起草。经过多次征求有关汽车生产企业、经销商、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以及有关专家的意见和反复修改,形成了此《规范》。商务部市场建设司有关负责人对《规范》作了六点说明:
第一,从传统意义上讲,收购与销售实现了商品两次所有权的转移,二手车经销企业收购车辆,也应进行一次转移登记,以获取该商品的所有权。但由于目前我国发票制度的限制,二手车经销企业在收购后,不能进行转移登记。为此,《规范》明确有签订收购合同后二手车经销企业享有车辆的处置权,二手车经销企业出具的销售发票作为转移登记凭证。此外,针对目前消费者普遍关心的二手车售后服务问题,《规范》还明确了二手车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的有关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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