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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拍卖须慎行

2006-09-04 00:00  320次点击

无形资产与有形资产的最大差别就在于它是无形的,虽然买一个知名商标借牌上市是新企业一条拓展市场的捷径,但深陷债务纠纷泥潭或濒临破产的企业,其商标既缩水又有难以预测的风险。

例如2005年年末,上海举行了一场商标专场拍卖会,15家委托方共委托了239个商标,参考价高达3.9亿元,其中一个名为“北奥”的注册商标,委托人自认与2008年北京奥运会有关,竟开价2.08亿元。由于冠以商标专场名称,这场在上海市乃至全国范围内均属首场的商标专场拍卖会引起了媒体的关注,国内经济类主要媒体几乎都作了报道,但总体不看好。拍卖会如期进行,239个商标,只有3位竞买人交纳保证金,拍卖结果是:全部拍品仅成交2个,成交率不到1%。造成此次商标拍卖失败的深层次原因应在于以下几点。

目前商标交易主渠道仍是协议转让,人们大多习惯于面对面的谈判,这种传统的交易方式不改变,商标转让采用拍卖方式始终是个难题。由于拍卖交易方式的特殊性,对于交易过程较长,磨合过程较为复杂且价位较为模糊的商标类无形资产运作难度较大。在我国,已有的商标拍卖成功案例几乎全是司法强制拍卖,这是因为司法强制拍卖重在过程,价格是其次,它体现了拍卖的“物以稀为贵”的对立面“——价格优势”,即标的不怎么样,但价格低,留有升值空间,成交一般也没什么问题,这也显现了拍卖的神奇,这是其一。

在我国,由于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而法律法规建设相对滞后,对知识产权的认识与保护也仅在近几年才开始得到重视。中国内地幅员辽阔,经济发展地域差距大,劳动力素质参差不齐,各地执法力度不一,因此虽然已加入了“WTO”,但近几年侵权、非法冒用、仿冒等行为仍大量出现,一个企业好不容易营造了一个名牌,但一夜之间满市场皆是已经不是天方夜谭。有无商标,到哪里去注册或受让一个商标,对于那些法制观念淡薄的企业尤其是私营小企业并不重要。在这种情况下,商标的维权难度大、维权的结果不佳,所有这一切均直接影响到了商标的市场交易,这是其二。

商标是市场经济的产物,也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的象征。在以往的拍卖实践中,不少中华老字号商标在拍卖会上无人问津,落得个闲置的结局已成不争的事实。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仍在经营中的老字号、著名商标,也需要不断挖掘自己所蕴含的历史,并赋予创新精神,做到与时俱进;不断融入新的元素,融入市场最新信息、新消费需求,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流传下来,永葆青春。与此相比,那些仅仅只是为了套取金钱而注册的商标,它既没有使用,又没经过市场检验,没有受众面,市场对其的反应肯定不会强烈的。市场是最公正、也是最客观的,培育一个商标需要投入人力物力财力,因为商标在注册后仅是个数字、一个符号,想成为品牌需要更大的投入,需要依托物即商品或企业。现在不少“炒标人”除了在注册商标时曾作了少量投资外,商标到手后几乎没有再追加投资,或使商标转入使用,注册的人急功近利,使得这些商标先天不足、后天失调。即便拍卖有其大于面对面谈判、协议转让的优势和能量,也有人遵循“拿来主义”的原则,但随着中国市场的日益国际化,企业要做大做强,需要面对复杂的市场和复杂的法律环境和更加理性的市场、更加理性的消费者,仅凭一个“拿来”的商标似乎浅薄的太多了。所以,那些尚未使用过的商标目前也仅仅算停留在“纸上富贵”的境界,这是商标拍卖失败的理由之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