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拍卖企业:
为了提高拍卖从业人员素质,推动我省拍卖业规范、有序和健康发展,经研究,定于2009年3月22—29日在福州市梅园酒店举办拍卖从业人员资格培训班。现将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课程设置:根据中拍协2009年拍卖业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国统编教材《拍卖通论》第三版及《拍卖相关法律与规则》内容,设置以下课程:
(一)拍卖概论(8学时) (二)拍卖法规(8学时)
(三)拍卖实务(8学时) (四)公物拍卖(4学时)
(五)强制拍卖(4学时) (六)拍卖策划(4学时)
(七)合同法(4学时) (八)民法通则(4学时)
三、授课教师:聘请省内外法律、拍卖界专家学者授课。
四、培训要求及颁证:按中拍协规定,培训采取五个统一的办法,即统一安排课程设置、统一教材、统一试题、统一印制证书、统一收费标准。培训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给《中国拍卖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