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拍卖师执业资格年检工作的通知
各拍卖企业、拍卖师:
根据中拍协通知,2008年拍卖师执业资格年检工作即将开始.今年的拍卖师执业资格年检与往年有所变动,现将年检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今年拍卖师执业资格年检暂停网上申报方式,统一采用提交纸质表格申请年检。
二、第1期至第19期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师执业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的拍卖师均应在2008年12月31日前提交年检申请。
三、自2008年年检开始,拍卖师执业资格年检提交材料做如下调整:
1、2008年12月31日前,所有的拍卖师均应填写《拍卖师执业资格年检申请表》(附件1)和《拍卖师继续教育情况登记表》(附件2),经注册企业签署同意意见后,连同注册费10元/每人,报省拍协初审。
2、拍卖师申报年检材料时不再提交《资格证书》原件,中拍协对年检合格的拍卖师颁发《拍卖师执业注册记录》。
3、拍卖师年检不再提交案例分析文章和专业论文。
四、拍卖企业改制更名的应附改制更名批件的复印件;拍卖企业地址、邮编、电话等联系方式有变更的应随时告知中拍协拍卖师管理部。
五、省拍协在2009年1月15日前完成初审工作,将所有表格整理汇总,邮寄至中拍协拍卖师管理部。
六、2009年2月15日前,中拍协在对各省拍协报送的继续教育汇总表及年检申请材料审核后,给符合年检条件的拍卖师颁发《执业资格年检记录》,此记录统一邮寄至各地方拍协,由地方拍协分发给拍卖师本人。
七、联系方式
单位:57365线路检测
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15号综合楼5层 邮编:350003
电话:0591-87872331 87815613(传真)
联系人:邓洪
附件: 1.《拍卖师执业资格年检申请表》
2.《拍卖师继续教育情况登记表》
各拍卖企业、拍卖师:
根据中拍协通知,2008年拍卖师执业资格年检工作即将开始.今年的拍卖师执业资格年检与往年有所变动,现将年检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今年拍卖师执业资格年检暂停网上申报方式,统一采用提交纸质表格申请年检。
二、第1期至第19期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师执业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的拍卖师均应在2008年12月31日前提交年检申请。
三、自2008年年检开始,拍卖师执业资格年检提交材料做如下调整:
1、2008年12月31日前,所有的拍卖师均应填写《拍卖师执业资格年检申请表》(附件1)和《拍卖师继续教育情况登记表》(附件2),经注册企业签署同意意见后,连同注册费10元/每人,报省拍协初审。
2、拍卖师申报年检材料时不再提交《资格证书》原件,中拍协对年检合格的拍卖师颁发《拍卖师执业注册记录》。
3、拍卖师年检不再提交案例分析文章和专业论文。
四、拍卖企业改制更名的应附改制更名批件的复印件;拍卖企业地址、邮编、电话等联系方式有变更的应随时告知中拍协拍卖师管理部。
五、省拍协在2009年1月15日前完成初审工作,将所有表格整理汇总,邮寄至中拍协拍卖师管理部。
六、2009年2月15日前,中拍协在对各省拍协报送的继续教育汇总表及年检申请材料审核后,给符合年检条件的拍卖师颁发《执业资格年检记录》,此记录统一邮寄至各地方拍协,由地方拍协分发给拍卖师本人。
七、联系方式
单位:57365线路检测
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15号综合楼5层 邮编:350003
电话:0591-87872331 87815613(传真)
联系人:邓洪
附件: 1.《拍卖师执业资格年检申请表》
2.《拍卖师继续教育情况登记表》
57365线路检测
2008-11-10
附:中拍协《关于2008年拍卖师执业资格年检工作的通知》
关于2008年拍卖师执业资格年检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拍卖行业协会、各拍卖企业,各拍卖师:
根据国家人事部的有关要求和中国拍卖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中拍协)《关于加强拍卖师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2008年拍卖师执业资格年检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具体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和时间安排
(一)年检范围:第1期至第19期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师执业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的拍卖师。
(二)拍卖师在2008年12月31日前提交本人年检申请。
(三)各省(区、市)拍卖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地方拍协)2009年1月15日前完成初审。
(四)中拍协在2009年2月15日前完成年检工作。
二、年检办法的调整
自2008年年检开始,拍卖师执业资格年检办法做如下调整:
(一)拍卖师申报年检材料时不再提交《资格证书》原件
经人事部同意,自2009年1月起,将启用由中拍协统一印制颁发的《拍卖师执业注册记录》。该《拍卖师执业注册记录》与《资格证书》同时使用,作为证明拍卖师执业状态的有效凭证。
《拍卖师执业注册记录》双面使用,正面为拍卖师执业资格年检基本信息及变更注册记录,背面为下年度年检申请,需由拍卖师所在企业及所在地方拍协签署意见。
《拍卖师执业注册记录》有效期为一年,每年年检时收回存入拍卖师档案,中拍协对年检合格的拍卖师颁发下一年度的《拍卖师执业注册记录》。
截至到2008年12月,现有的拍卖师持有的《资格证书》使用已满五年的,不再换发新的《资格证书》;使用未满五年的《资格证书》不继续在证书注册页中进行注册。今后人事部新印制颁发的《资格证书》不再有注册情况页面。
根据国家人事部的有关要求和中国拍卖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中拍协)《关于加强拍卖师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2008年拍卖师执业资格年检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具体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和时间安排
(一)年检范围:第1期至第19期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师执业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的拍卖师。
(二)拍卖师在2008年12月31日前提交本人年检申请。
(三)各省(区、市)拍卖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地方拍协)2009年1月15日前完成初审。
(四)中拍协在2009年2月15日前完成年检工作。
二、年检办法的调整
自2008年年检开始,拍卖师执业资格年检办法做如下调整:
(一)拍卖师申报年检材料时不再提交《资格证书》原件
经人事部同意,自2009年1月起,将启用由中拍协统一印制颁发的《拍卖师执业注册记录》。该《拍卖师执业注册记录》与《资格证书》同时使用,作为证明拍卖师执业状态的有效凭证。
《拍卖师执业注册记录》双面使用,正面为拍卖师执业资格年检基本信息及变更注册记录,背面为下年度年检申请,需由拍卖师所在企业及所在地方拍协签署意见。
《拍卖师执业注册记录》有效期为一年,每年年检时收回存入拍卖师档案,中拍协对年检合格的拍卖师颁发下一年度的《拍卖师执业注册记录》。
截至到2008年12月,现有的拍卖师持有的《资格证书》使用已满五年的,不再换发新的《资格证书》;使用未满五年的《资格证书》不继续在证书注册页中进行注册。今后人事部新印制颁发的《资格证书》不再有注册情况页面。
(二)暂停网上年检申报
2006-2007年进行拍卖师执业资格年检网上申报试点工作的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今年拍卖师执业资格年检暂停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所有持证的拍卖师统一采用提交纸质表格申请年检。
(三)拍卖师年检不再提交案例分析文章和专业论文。
三、年检程序
2008年年检程序分三步进行:
(一)拍卖师申报
1、2008年12月31日前,所有拍卖师应在中拍协网站(www.caa123.com)下载并填写《拍卖师执业资格年检申请表》(附件1)和《拍卖师继续教育情况登记表》(附件2),经注册企业签署同意意见后,报地方拍协初审。
2、缴纳注册费10元/每人。
(注:未设立地方拍协的拍卖师,将《拍卖师执业资格年检申请表》和《拍卖
2006-2007年进行拍卖师执业资格年检网上申报试点工作的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今年拍卖师执业资格年检暂停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所有持证的拍卖师统一采用提交纸质表格申请年检。
(三)拍卖师年检不再提交案例分析文章和专业论文。
三、年检程序
2008年年检程序分三步进行:
(一)拍卖师申报
1、2008年12月31日前,所有拍卖师应在中拍协网站(www.caa123.com)下载并填写《拍卖师执业资格年检申请表》(附件1)和《拍卖师继续教育情况登记表》(附件2),经注册企业签署同意意见后,报地方拍协初审。
2、缴纳注册费10元/每人。
(注:未设立地方拍协的拍卖师,将《拍卖师执业资格年检申请表》和《拍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