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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如何应对竞买人串通行为

2005-05-11 00:00  644次点击

 

新形势下如何应对竞买人串通行为

林旭雯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多少人因为共同的利益结合成为经济联合体,在拍卖市场中同样也会形成买方和卖方两个利益集团。卖方想卖出高价,买方想以最低的价格成为买受人,这些都无可厚非。但是如果双方利益集团为达到自己的目的而采用不正当的手段,如卖方自己参与竞买把价格哄抬起来及不同的竞买人商量好只由1人出价,其他人不参与竞价,然后所有竞买人共享买受价与市场价的差价。这些行为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精神相违背了。随着拍卖市场的不断发展,尤其是竞买人之间相互串通的行为有愈演愈烈之势了。下面就新形势下如何应对竞买人串通行为阐述笔者的观点。

一、拍卖机构应该树立正确形象。

() 拍卖机构树立中间人的形象。

拍卖机构是个公正的机构,平时经营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树立拍卖机构不偏不倚的中间人形象。给委托方和任何一个竞买人都送上热情周到的服务。尤其注意不对某个或某一些竞买人表现出特别熟络的暧昧关系,让委托方及其他竞买人产生不信任感,同时也给某些有特定目的的竞买人以可乘之机。

() 搞好当地派出所及公安机关的警民共建工作。

平时注意搞好警民共建工作,发现问题勇于并及时报案,对竞买人起到威慑作用。或在报名竞买时发现可疑情况,拍卖会时请便衣警察到现场,及时制止出现的问题。

() 平时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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