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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17期拍卖师颁发证书事宜的通知

2005-12-09 00:00  7369次点击

有关拍卖企业及相关人员:

经全国拍卖师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核准,第17期拍卖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已经公布。现按中拍协通知要求,考试合格人员(含补考合格的)在2005年12月15日前,将下列材料送达福建省拍卖收藏协会,由省拍协集中汇总后送中拍协统一制作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具体发证时间另行通知)。

合格人员应提交的材料:

1、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师登记表》一份,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可由中拍网www.caa123.com或省拍网www.fjaac.com下载);

  2、两寸免冠近照两张;

  3、注册费10元、证书工本费10元,计20元;

4、填写《拍卖师个人简历表》一份,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可由省拍网www.fjaac.com下载);

  5、学历证书、拍卖从业人员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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