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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计报表填报情况的通报

2007-10-30 00:00  5910次点击

各会员单位:

为了做好行业的统计工作,省拍协下发了“关于做好拍卖行业统计工作的通知”(闽拍协〔2007〕29号)和中拍协的《拍卖行业统计管理办法》,要求各会员单位按文件规定上报统计人员名单和在中拍网上填报统计报表。文件下发后,已有57个单位指定了统计负责人和统计人员,有76个单位按时填报统计报表;有部份单位还按要求上报了统计经营情况分析。但还有部份单位对统计工作不够重视,未按文件规定指定专人负责、未及时上报统计报表。

从已填报的报表数字来看,大部份单位都能按要求完整填写,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有的企业没有按季填写,仅填写第一季度或第二季度的报表;有的只填写了表中的细项,漏填了合计数;有的表间数字不衔接;有的漏填了企业人员数等。

根据填报出现的问题,现将填报统计报表的相关事项再补充通知如下:

1、各项指标数的汇总,应等于合计数(横、竖都应相等);

2、标的分类总合计数与委托分组的总合计数应相等;

3、合拍的,按比例填报拍卖成交额。非主拍企业不填报场次,仅在备注栏中说明;

4、按季填报(四个季度报表相加等于年报),如果当季度无经营数,也应到网上填报季末企业人员数(人员数为时点数)。

统计工作是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只有实事求是、全面完整地做好拍卖行业经营数据统计,才能真实地体现本行业的发展现状,使企业了解自身所处的地位。各会员要充分重视这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完整地上报统计报表。省拍协将定期通报统计报表上报情况及公布全省拍卖业经营统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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