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物艺术品拍卖企业自律公约
(二零一一年六月十日发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我国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规范健康发展,执行“公开”、“公平”、 “公正”和“诚实信用”的行业原则,维护行业形象,保护拍卖活动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拍卖管理办法》、《文物拍卖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和国际通行惯例,针对现阶段行业发展中突出问题,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 本公约遵循的基本原则是:遵纪守法、诚信透明、标准服务、公平竞争。
第三条 中国拍卖行业协会为本公约的发布机构;中国拍卖行业协会行业自律办公室和文化艺术品拍卖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中拍协艺委会)为本公约的执行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拍卖协会为本公约的协助执行机构。